| 武警福建消防部队拟接收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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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3-17 13:15:00 福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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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福建省消防部队今年拟接收一批地方院校毕业生,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被录取的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不接收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的毕业生和各类委培毕业生及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过半年的毕业生。
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本科学历的毕业生还必须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不接收结业生、肄业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专升本毕业生。自愿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消防支队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学生干部、三好生、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以及取得第二学位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接收专业为中文、计算机、通信电子、法律、工民建、给排水、电气自动化、材料、物理化学、安全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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