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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娱乐场所:包厢内设声像警报装置

FIREREN.COM 2005-2-4 9:00:00 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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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出台《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范》,明确规定:卡拉OK厅及其包间内应设置声音或者视频、图像警报,保证在火灾等突发紧急情况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相应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规范》还提出,娱乐场所等的疏散通道上要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包厢多的娱乐场所房间内要有广播。娱乐场所包厢的门上须安装不小于0。2平方米、可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窗口,不得设置内锁和套间、卫生间,包厢内应设长明灯,不得设置可调光灯具。 
   
  此外,《规范》还作出了电影放映单位在两个场次间必须确保20分钟的间隔时间、营业性演出不得增设临时座位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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