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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发出防火通知

FIREREN.COM 2005-3-23 8:50:00 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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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吉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春季防火工作,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今年的春季防火期为3月15日至5月31日。通知要求,各地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重点整治问题要立即整改。各级文化、商业、教育、卫生、民政、林业、旅游、建设、人防、石油、广电等行业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对自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应依法依纪给予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警告或行政纪律处分,并限期整改落实。 

  各市(州)或县(市、区)公安消防机构,要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确定春防期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范围,向社会发布公告,实施重点抽查。抽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改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或者停止施工并处罚款。拒不执行的,公安消防机构要坚决予以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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