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将建立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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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 10:39:00 信息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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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记者从江西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近日出台,该省将建立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以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广建社区消防队2005年,全省20%的社区建立义务消防队,10%的社区建立志愿消防队。2006年,全省社区的义务、志愿消防队建立分别达到50%、30%;2005年,各设区市要建立一个小城镇专职消防队。2006年,30%的重点镇建立专职消防队。构筑特大火灾应急体系该省特别指出,建立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针对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可能发生对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火灾,各级政府要建立由政府牵头,以消防部队为主体,公安、交通、水电、化工、人防、医疗救护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抢险救援组织和指挥体系,明确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
建两支水上消防大队江西省要求用两年时间(2005—2006年) 完成南昌市、九江市两支水上消防大队的组建工作,全面承担省内特别是长江、赣江水上消防救援和危险化学品船只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每年增加1000只消火栓该省还要求缺水地区修建消防水池,增配大型消防水罐车。消火栓建设力争全省每年增加1000只。到2005年前,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的消火栓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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