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镇海古宅突遭火灾 古建筑群消防措施亟待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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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5 8:15:00 浙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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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时有所闻。近日,位于浙江宁波市镇海区境内、建于光绪七年(公元1872年)的郑氏十七房差点在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中毁灭。在当地群众的全力扑救下,这幢老房子虽然保住了,但屋内的老式家具和一些瓷器等古物却在大火中被毁。
据悉,火灾发生后,有两辆消防车在火灾15分钟后就到村口,但由于村道的两个路障挡住了体形宽大的消防车。待消防车准备绕道从另外一条村道驶向着火点时,大火已被当地群众扑灭。提起火灾原因,房屋住户说:“很有可能是旧电视机短路引起的。”
事后,一些当时在火灾现场的目击群众告诉记者,这幢遭受火灾的老房子四周,根本没有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陪同记者采访的村干部说:“村里曾出资60多万元对全村古建筑群进行一次整顿,所配备的90多个灭火器安装在主要古建筑群那里,限于财力等因素,村里也很难为所有古建筑群配备消防设施。”
由于古建筑为木质结构,因此存在着大量的火灾隐患,古建筑失火的消息近来常常见诸报端:2004年2月8日,宁海县黄坛镇黄坛村清朝乾隆年间的“司马第”突遭火灾,烧毁古建筑800多平方米,居易堂化为废墟;2004年2月16日,宁波江北庄桥童家村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童家砖雕台门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2004年6月21日早上,曾是电影《理发师》外景地、有近250年历史的宁海县西店集义村邬氏宗祠被烧得面目全非……
据悉,大多古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设施差,加之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其消防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古建筑一旦发生火灾,损失难以估量,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将不复再生。
为此,有关人士指出,古建筑消防安全问题亟待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消防、文物、文化、城建等职能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防火工作;要加强火源管理,禁止利用古建筑开设娱乐和餐饮场所;对古建筑内用电用火应实行严格控制;凡与古建筑毗连的其他房屋,应有防火分隔或开辟消防通道;要防止雷击起火,高大的古建筑,应安装避雷设施;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健全消防组织,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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