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发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
|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 【关闭】【发
表 评 论】【推
荐】 |
| |
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专门发出通知,对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五条标准”、“四不放过”的要求,完善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体系和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把森林防火当作各项工作的第一要务,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能,严格执行火源管理等森林火灾预防制度,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在防火关键期,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部门都要派出工作组,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跟踪检查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认真落实和完善森林防火工作的相关优惠政策,对执行预防和扑救火灾任务的各种森林消防车辆,财政、税务、交通等部门要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养路费和车辆通行费。对用于森林防火的无线电通讯设施,通讯管理部门要免收频率占用费。气象部门要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开展森林火险气象天气等级预报和卫星林火监测等工作,并适时组织人工增雨灭火。民航部门要做好森林消防飞机的调度和使用工作,保证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需要。
同时,各地要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将建队营房、物资储备库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林业发展总体规划。特别要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林区重点县和重点国有林业局(林业总场、自然保护局)都要组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消防队伍的装备和训练经费、队员的生活补贴等要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尤其要加大对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的投入力度,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
通知要求,要加强值班调度,确保政令信息畅通。进入防火期,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并有领导带班。要经常对各级防火值班情况进行抽查,防止出现脱岗、漏岗,确保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及时传递到位,时刻保持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现象,对故意瞒报、少报、迟报森林火灾,酿成大灾,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惩处。 |
| |
| |
|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 【关闭】【发
表 评 论】【推
荐】 |
|
| 相关法规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