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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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北京市政府官方网站“首都之窗”公布了《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北京将按照该《预案》以立体的应对体系面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威胁。
过去一年来,北京经历了非典重现、禽流感威胁、密云踩踏事件、京民大火、7·11大雨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指出,北京是一个突发公共事件频发的城市,主要突发公共事件可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13分类34种。北京的突发公共事件以非自然因素为主,形成了灾害种类多、损失重、影响大、连发性强、处置难度大等城市灾害的显著特点。
《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划分为四类,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级别。与之相对应,据突发公共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预案》规定,各种颜色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部、各区县和相关委办局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
除了政府之外,专家顾问组将成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人员,他们将负责向政府提供科学而有效的决策咨询方案。
《预案》还将改变市民习惯的报警方式,《预案》要求市报警服务中心应逐步整合全市各类紧急报警服务号码,承担起全市范围内涉及刑事和治安案件、交通和火灾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紧急案(事)件的报警受理和先期处置工作。
《预案》要求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主责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并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公告,及时、准确报道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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